粗略认定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的方法
食盐违法经营量在20吨以上的,因非法销售食盐、非法销售食盐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数量在10吨以上的。
3年内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使用虚假交易、虚假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手段,如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向指定支付人支付货币资金的。
非法向他人提供现金化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者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入个人账户的服务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买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外汇交易活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因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被刑事追究的;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营物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交易物品的;
(二)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的买卖;
(四)其他严重扰乱城市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的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