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行为守则(全文)
热爱生活。遵守医德,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接受治疗的权利,不要因为种族、宗教、地域、财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第七,优质服务,医患和谐。文明发言,举止端庄,认真履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第八条廉洁自律,遵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从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生产经营的企业或人员的回扣、佣金,不参与其安排、组织或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要撒谎。给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不参与或掩盖学术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第十九条恪尽职守,勤政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第四章医师行为规范第二十条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观念和知识,保障医学技术科学合理应用。第二十一条规范医疗行为,严格遵循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当的诊疗技术和药物,治疗疾病,提供合理的医疗,不得隐瞒、误导、夸大病情或者过度治疗。第二十二条学习和掌握人文医学知识,提高人文素养,以人文关怀关爱患者,真诚耐心地与患者交流。第二十三条应当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非法涂改、销毁医疗文书及相关材料,不得违反规定签署医学证明。第二十四条依法履行医疗质量安全职责。
职责,着力提升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一线。第十四条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推进医院事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第十五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人员招聘、评价和聘任制度,不在人事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产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不得违规干预药品、医疗器械、大米的采购和基本建设。第十七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第十八条尊重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考核、激励和惩戒制度,
病例、传染病、药物不良反应、食源性疾病、疑似伤害或异常死亡等法定报告职责。第二十五条切实履行医生职责,积极对待和服务患者尽职尽责,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努力防控医疗责任差错。第二十六条严格遵守本单位规定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标准和医师执业水平权限,不违反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规则。第二十七条严格遵守药物临床试验和医疗技术相关规定,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充分保障患者本人或者家属的知情同意权。第五章护士行为规范第二十八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和关爱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提供优质服务
五、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从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生产经营的企业或人员的回扣、佣金,不参与其安排、组织或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得骗取、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为他人骗取、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药品、医疗器械的医疗广告和宣传,不转卖号源。
六、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质,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2)医生。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医疗机构注册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和临床研究、教学的人员。
(3)护士。指通过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5)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技师。
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