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赠与合同在法律上是否规定为实践合同?
双方约定的,成功承诺合同可以成立,一方交付标的物不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是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承诺合同。 实用合同,也称为实质性合同,是指标的物交付或者其他价款支付完毕才成立的合同。 但是,当事人双方表示相同意思的情况除外。
1 .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是国家、集体、他人或者非法取得的财产,赠与合同无效。 赠与是为了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赠与合同无效。
第二,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 交付标的物或完成承诺合同中的其他支付是当事人的支付义务,违反该义务将导致违约责任,但在实际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支付不是当事人的支付义务,只是合同的提前义务。 违反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以构成缔约国的过错责任。
3 .接收者接受礼物意愿的真正表现。 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但赠与人没有赠与意思表示的,赠与合同不成立。
赠与合同是双方的行为,是无偿的。 赠与合同只有双方表示相同的意愿后才能成立。 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人不接受,合同就不成立。 考虑赠与合同的特点和法律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在实践中订立赠与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具体明确赠与合同的内容。 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双方、赠与财产的名称、财产现状、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和方式、赠与是否附带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纠纷的解决方式。
赠与人赠与财产时对赠与人有一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赠与条件。 赠与人不能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赠与人因赠与人的行为而感到不满的,赠与人可以正当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是双方的行为,是无偿的。 赠与合同只有双方表示相同的意愿后才能成立。 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人不接受,合同就不成立。
只有双方同意,礼物才能成立。 一方愿意赠与,另一方不愿意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不成立; 只有一方给予的赠与,经赠与人同意才能成立和实施,另一方无需接受。
因为“给”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给有时可以不接受别人而直接接受事物; 而且,“和”的后面跟着收到礼物的人,只能指着收到礼物的人,所以只有收到礼物的人比较好。
赠送一般要经过签订赠与合同的法律手续(也有口头合同等形式)。 法律用语中,这样的合同称为承诺合同,正如其名,只要是“承诺”,就可以“成立”。 根据合同约定,赠与人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虽然不是在表示意思时实际取得的,但也可以作为赠与合同的“标的物”。 赠与是指单方面转让“标的物”,不支付利息,不偿还。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签订后,赠与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 根据03010第186条,赠与人有权自由取消赠与。 即赠与人可以在赠与权利之前取消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