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管理方法(卫生部令第73号)。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具有技术必要性,必须通过风险评估证明其安全可靠。
(二)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的质量缺陷。
.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购买日期等。食品添加剂。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专用账户。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重方法、时间等应当在出库时如实记录,并由使用者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买、使用和库存必须与事实相符。专用区在专用区或专柜存放设置食品添加剂,并注明在专用区或专柜存放食品添加剂。专用称重设备配备专用秤或勺、杯等称重器具,称重后严格按照包装标签上注明的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量使用,防止滥用和过度使用。专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由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组成。购买者必须掌握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法、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知识和食品
感觉识别的常识。餐饮服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餐饮加工原料的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厨师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的购买、投诉票、登记簿的记录、储存和使用等情况。食品添加剂特别采购登记簿、使用登记簿、相关许可证和产品检验证书的要求等。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食品添加剂管理系统21。购买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使用安全标准的要求。生产、销售的食品和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3)合成颜料,即胭脂红和胭脂红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测定和使用。不能超过0.05克/公斤。柠檬黄和靛蓝的用量不得超过0.1。
克和公斤。饮料和点心用食用香精的用量不得超过0、2的限值。亚硫酸盐的最高用量不得超过0.15g/kg公斤。毒性剂量为0.3-0.5克,致死量为3克。防腐剂、氧化剂、着色剂、氧化剂、凝固剂、填充剂、质量改良剂等的使用。国家许可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加以限制,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标准。根据产品制造技术的要求,必要的色素必须尽量从植物中提取。禁止购买添加剂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食品和原料。严禁使用超过有效保质期,或因潮湿、霉菌等感觉异常而变色的食品添加剂。严禁医药、工业、化工产品等非食用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追加食物
代理管理制度第三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未列入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扩大食品添加剂品种的使用范围或使用量。第三条食品添加剂具有技术必要性,必须通过风险评估证明其安全可靠。第四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不得掩盖食品变质;二是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混合或伪造食品添加剂为目的使用;第四,不应该降低食物本身的营养价值;以预期的效果尽量减少食物的使用量食品工业中使用的加工助剂必须在国际泳联批准前除去
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专用账户。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重方法、时间等应当在出库时如实记录,并由使用者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买、使用和库存必须与事实相符。
设有专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区域(或角落),标记为“食品添加剂专用区域”或角落)。
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购买食品添加剂。购买者必须掌握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安全的相关知识和食品感觉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餐饮加工原料的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厨师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的购买、投诉票、登记簿的记录、储存和使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