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人事管理和公司上班管理,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上班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则,欢迎学习。
“中心”实行考勤制度,职工每天按时在部门出勤表上签字。 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部门负责人负责整理考勤数据,作为员工当月考勤的原始记录提交至事务所。
为了严格执行“中央”纪律,特制定以下规定(以职工月薪2500元为例) : )
办公室不定期抽查上班情况,迟到早退的员工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的抽查显示,部门负责人未记录迟到早退现象的,部门负责人扣除10元一次。
工作人员必须在8: 30之前出港,在8: 3093360 00之间出港的,视为迟到。 如果一个月迟到三次以上,工资每迟到一次就会扣113元。 也就是说,2500/22=113元。
各外资企业(事业部)参照本规定制定适当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报总部人事部备案后实施。
1总公司人事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以下职责
a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调查工作违规行为;
b )指定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工作记录的收集、录入、统计汇总和反馈; c )指导监督各部门、子公司(事业部)人事部门的考勤管理,审查子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星期一到星期工作日,星期天是休息日。 公司星期天,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星期天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星期天或夜间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调查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这项工作由公司安排。
严格适用和废除休假制度。 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工作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天内(包括3天),得到副社长的批准; 超过三天,请求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的假期必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 休假结束后,休假员工必须向批准者取消休假。 擅自离职的,按照缺勤处理。
6 .每月早退3次,从基本工资中扣除5天; 累计3次以上不足5次的,扣除10天基本工资; 累计5次以上不足10次的,扣除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超过10次的,扣除当月的基本工资。
9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小组活动。 有事必须请假的,必须事先向组织者或者领导请假。 未能按时到达或者提前离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未经许可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7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