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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新编读后感

  《故事新编》是鲁迅写的平装书,由丽江出版社出版。这本书20元,130页。希望对你有帮助。

 

《故事新编》的读后感10篇

  鲁迅老师的作品一开始被列入我的黑名单。小时候在课本上看过他的选集,老师表达不清楚。他的作品是我心中的一大痛点,看到就头疼。我真的不知道鲁迅作品的深刻含义。进入大学后,学习汉语言文学,鲁迅的作品绝对是现代文学30年无法逾越的鸿沟,所以他不得不咬紧牙关读鲁迅全集。我真的越来越喜欢鲁迅的作品,也越来越喜欢鲁迅的作品。一开始老师喜欢让我们背诵文学常识: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初中时给我留下了三个“家”的标签,但我只能通过阅读他的作品和日记来认识他。顺便说说鲁迅的一些杂事。最近听了一系列宋啸的节目:《教科书里没有说的事》。第一个问题是关于鲁迅的钱。鲁迅有两个妻子,一个是朱安,媒人的原配妻子。据说鲁迅和朱安之间只有夫妻之名,却没有夫妻。第二任妻子是许广平。一般认为鲁迅有作风不好的倾向,但其实鲁迅先生是一个很负责任的人。他总是认为自己要对朱安负责。虽然他没有结婚,但他总是对朱安负责。据高先生说,鲁迅先生的收入还是很可观的。从绍兴搬到北京时,鲁迅卖掉了绍兴的老房子,一家人因为缺钱,与鲁太太和两个弟弟商量后搬到了北京。后来周作人(周作人老师的老婆是日本女人,传闻鲁迅和周作人老师关系不好,因为鲁迅偷看周作人老婆洗澡)和鲁迅不同意。鲁迅把房子直接留给了周作人和周,在外面租了房子。我觉得鲁迅对家庭还是很负责的。说说这本书《》。可以说是鲁迅最喜欢的作品之一。里面有八本小说,最喜欢的应该是《铸剑》。鲁迅的笔总是犀利的,写得真好,有意义,语言发人深省。这部作品中有很多地方影射当时的国民党当局,讽刺鲁迅不欣赏的文人。但是里面也有很多有趣的东西,比如《奔天》写的杂酱鸡面,《起死》写的《急如律令》等等。有趣又有趣,可读但有意义。

  只是一些故事。读它们很有趣。我看豆瓣上的推荐说鲁迅其实挺有意思的。看完之后,我觉得鲁迅还是有一些搞笑天赋的。其实这和鲁迅一贯的讽刺风格差不多,只是没那么严重。我从来不喜欢读鲁迅。首先,鲁迅的作品在我的学生时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真的很难忘记这个村子。鲁的旧文章总是很难分析。第二,高中政治老师不喜欢鲁迅留下的微妙感觉。第三,我不记得读过那本书,说没有严谨的哲学和逻辑思维就写不出小说。以鲁迅为例。所以,不要读鲁迅。这一次,读书更有趣。我非常喜欢其中的一些,但我不觉得它们有趣。后羿的文章颇具讽刺意味。后羿是我们心中的英雄。他射向太阳和蛇,帮助了许多人。况且后羿还挺痴情的。嫦娥吃了仙丹。鲁迅写道,他是一个每天让妻子在河上吃乌鸦的人。因为他高超的技艺,附近的动物都被吃光了,只剩下乌鸦。后羿去了很远的地方,发现自己曾经的荣耀已经被别人夺走了。也很讽刺。嫦娥受不了了,就偷了药飞上了天。我也受不了。老公告诉我,每天吃这些乌鸦是因为附近没有动物。对他来说无所谓。他吃了药上了天堂,只担心我养不好。哈哈,那我一定要升天。鲁迅刻意弱化英雄人物,丑化老子、孔子,也符合当时的文化运动和民本思想。但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这些故事就没什么意义了。我甚至觉得对几篇文章来说有点仓促。(也可能是个人偏见)我不太喜欢的是博一和舒淇的文章。这两个人是古代忠诚的典范。但是鲁迅写他们不吃李周有点突然。我就是不信鲁迅那种打不过伯夷的文笔。况且他还认为蛋糕越来越小,会离开退休之家!也许是个小故事。伏笔太少,无法拒绝。我非常喜欢鲁迅时期。是混乱,但有些人有想法,有激情,有“救国冲动”(这种冲动意味着绝望),现在觉得社会文化其实在退化。中国人读书越来越少,喜欢在网上畅所欲言,成为一个喷雾器。我感觉成熟的人不容易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别人意见不一致也没关系。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人表达意见的权利。

  03010评论(四):鲁迅《故事新编》笔记

  《故事新编》读后感(5):给老故事加点素材

 

关于故事新编读后感1000字

  看了《故事新编》,发现很多页面都有关于死亡的描述,分别是《故事新编》、《补天》、《采薇》,占我看到的六分之三(《眉间尺》是脚本模型,我没看,《起死》没有收录在我看到的版本中)。这三章各有好人坏人。《理水》中的女娲与无知的人类相比,《补天》中的舒淇和邪恶的人,《采集》中的黑衣人,眉毛和国王之间的统治者。也许是鲁迅用来讽刺那个时代那些阻碍时代进步的人。女娲拯救了地球,但最终她在误会的气氛中默默死去。眉尺是一个很好的报复,但似乎新版的实力不是很强。03010读书是最深刻的感受。“不吃小米”和“天下为王的土地”长期以来都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当当事人左右为难时,他们以最简单、最无奈的死亡来获得双方。正如主角博一所说:“最近的煎饼一天比一天小,真的好像要出事了。”终于,出事了。

  《眉间尺》印象深刻的部分,看到嫦娥奔月去了之后,转身回到前面,看到嫦娥说的话:“不能再往前走了吗?”人们不禁怀疑嫦娥美人是不是早有预谋。我终于见到了后羿。没错。

  月亮射了三箭,终于发现这还是一个士兵,而且他的身上还沾满了士兵的鲜血。但是他老了。“如果你假装是一个老人,那是你的精神崩溃。”“这一刻,人们似乎想看看他当年射日的雄伟身姿。”廉颇变老了,一直是一种忧郁的感觉,一种对时间的恐惧。月亮跑到了尽头,终于来了。

点起伏,写此文时尚在1926年十二月,离鲁迅逝世还有十年。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集,其中大部分是根据老故事改编而成。

    最喜欢的一篇小说是起死。庄子在路上游玩,见到一具白骨,便发善心,招来大司命(能复活死人的神),复活了那具白骨,是个精壮的汉子,赤身裸体。汉子说他拿着礼品去探亲戚,路上遇见了强盗,被闷了一棍,便晕了,醒来后,却发现自己的衣服不见了东西也不见踪影。便向庄子讨要东西,庄子问他是哪个时候的人,汉子说他去探亲时纣王正要修建鹿台,庄子一听,说,我帮不了你,离现在有好几百年呢,况且兄台,你已经死了,不是睡着了。汉子认为庄子在骗他,死活不让他走。庄子没办法,想把大司命招来,再把汉子变成白骨一具,大司命却再也招不来了。后来走过来一名巡警,庄子趁机跑了,留下汉子和巡警在那里纠缠。这篇小说是用话剧的形式讲述的,我读时一直在想谁能演那个赤身裸体的汉子。

故事新编读后感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根据我国古代一些着名故事改写而成的。有些文章,例如《铸剑》,便是改自《干将莫邪》,只是将故事背景、少数情节略作改动。评心而论,改写是成功的。改写后的故事更加完美生动,也更吸引人了。但是,《奔月》却是令人(或许只是我)大倒胃口。《奔月》会使读者联想到故事的本体——“嫦娥奔月”。在《奔月》中,鲁迅变得有些“恶搞”,把射日大英雄塑造成整天怕老婆、只会打乌鸦的“窝囊废”,把大美女嫦娥写成唠叨罗嗦、不善解人意、不理解丈夫,而且泼劲十足的妇人——这完全颠覆了后羿嫦娥英雄美女的良好形象,就连情节也由“嫦娥偷仙丹是为了永葆青春而守护在爱人身边”杜撰成“嫦娥嫌后羿无能而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读到这里,我真有一些鄙弃这位享誉几十年的大文学家了。嫦娥奔月的故事为何能流传千古?只因它情节优美,寄托了古代劳动人民大胆而美好的愿望。可鲁迅先生的《奔月》却完全背离了这个美好传说的创作初衷。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文集之一,因为我非常想了解鲁迅关于侠义类、传奇类小说的写作,所以买了这个集子。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黄牛皮纸的封面,加上内部厚重犹如版画的插图,让人有一种厚重的感觉,的确这也反映出作者的心思,和小说的意境。

    其实鲁迅对于小说大部分寄予的是对于现实嘲讽的厚望,所以我觉得莫过于用当时社会的事情去描写才更加妥当,比如《阿Q正传》,《狂人日记》等等,既是当时的故事,又是架空的讽刺故事,比之借古讽今,让人除去了一种猜测,人物和事件到底是对应现代的哪些事情,又有哪些是讽刺,哪些是历史,除去这一层隔膜之后,顿时就清楚了,讽刺的归讽刺,历史的归历史。

    首先是情节的构思,本身这个情节就挺奇怪了,一个为了大王尽力的工匠反被杀,遗腹子性格软弱却想报仇,一个不明身份的男人突然出现,借脑袋和剑帮助少年报仇,砍掉的脑袋还会唱歌,呜呼,这是什么诡异的情节?所以这个情节鲁迅本身就不需要加入太多自己的扩展,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很奇怪了。本来情节如果很奇怪的话,会削弱小说本身的现实含义,但是对于本就是一个荒唐的妄想——一个少年想杀了大王,这本就是荒唐的事情,也许荒唐的情节反而能够衬托出故事本身的编造,是为了复仇的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反衬出现实的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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