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律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合法权益,提升律师法律服务公信力,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不得以竞争业务为目的,通过减免律师服务费等方式,吸引委托人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二条律师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本所显著位置公示或者编制本指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要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市发改委昨天公布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4月实施。这种方式缩小了适用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范围,相应扩大了律师事务所的自主定价权。此外,收费宣传也结合行业发展进行了微调。政府指导价管理下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与2009年相同,详见下文。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2)政府指导价以外的其他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2万元/件。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费率为8%。收费低于3000元的,可以按3000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