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讲述了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城市圣路易斯的一个中国家庭的故事。故事的主角之一徐大同在美国努力工作了八年,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和睦。边肖想和你分享抓挠的感觉。
03010影片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美国的北京移民家庭的故事:5岁的美籍华人孩子丹尼斯肚子疼,发烧,他的爷爷用刮痧疗法治疗丹尼斯,这种疗法在中国人中间流行了很长时间,因为他刚从北京来到美国,不知道药上的英文说明。没想到的是,这成了丹尼斯的父亲徐大同虐待孩子并上法庭的证据。在法庭上,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接踵而至,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突然变得支离破碎。
这部电影的主要线索是刮痧。刮痧作为中国的一种医疗文化,在中国已经流传了两千多年。然而,在美国文化中,刮痧并没有“科学”的解释。因此,刮痧对美国人来说并不陌生也就不足为奇了。毫不奇怪,丹尼斯背上的抓痕被美国人视为虐待儿童的证据。但是,作为法治国家,我们不能因为人们不知道或不承认而不知道或不核实刮痧的证据,也不能因为中美文化的差异而排斥刮痧。
在很多人眼里,这些问题都是因为中西文化的差异,而徐大同家的不期而遇,归根结底也是因为中西文化的差异。但是,在我看来,徐大同出现的意外麻烦,与其说是因为中西方文化差异,不如说是法院没有正确认识和核实非法证据。因为中西方的文化差异是法院判决的客观因素,他们不可能成为徐大同意外麻烦的直接制造者。只有不承认文化差异或文化盲点,才能在法律上造成不公,给徐大同家族带来灾难。
因为法律关乎正义,法庭关乎事实。然而,在这部电影中,有这样一种情况。法院决定剥夺徐大同抚养儿子的权利,直到他真正了解遗弃、文化差异或文化盲点。毫无疑问,这是对非法证据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核实,导致法律与正义的矛盾,最终导致徐大同家族的悲剧。
法庭上,一个又一个的证人和检方意想不到的证词让徐大方无力辩驳。辩论中,控方律师充分发挥辩护能力,对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规范进行了“新解读”。徐大同掉进了自己的陷阱,最终失去了冷静和理智,辱骂控方律师,用手打人,这正是控方想要的:徐大同是一个暴力的人。这样的人,虐待孩子,不在话下。当然,徐大方也无话可说。法官在法庭上宣布,徐大同被剥夺了监护权,不允许见他的儿子。
其实,刮痧是指用刮痧仪对穴位进行刮痧,通过良性刺激,充分发挥养气保养、使穴位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环、祛邪通络、舒筋理气、祛风散寒、清热除湿、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的作用,从而增强机体潜在的抗病能力和免疫功能,从而达到扶正固本的目的。爷爷刮伤了丹尼斯的胃,还发烧了,这对他的健康有好处。但为什么长期存在的中医刮痧疗法,在美国却成了危害身体的违法行为?
有人说这主要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比如大同当着朋友昆兰的面打儿子,被认为是出于对昆兰的尊重。爷爷也认为“在别人面前教孩子,在背后教老婆”,“打骂亲戚就是爱”。但在昆兰看来,大同打孩子,伤害别人的身体是不对的。东西方文化差异导致了大同与美国当地居民法律观念的冲突。能否达成和平、满意的解决方案,取决于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确实,因为大同的老板、儿童福利局的官员、法官对刮痧一无所知,大同的解释不能让工具型美国人明白刮痧是什么意思,当然是不能接受的。况且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划痕,只看到了划痕在丹尼斯身上留下的显眼淤血。看到伤疤,想到被如此严厉的封锁,他们相信自己看到的是真相,是真相。
其实这种冲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法律观念不同。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法律的世界,我们有不同的法律概念。当这些概念相互接触时,概念的差异和不相容性很可能导致法律冲突。在中国,没有法律规定刮痧违法,而在美国,刮痧对人体有害,违反法律。此外,美国人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对孩子。美国起诉的侵略动机,恰恰是丹尼斯保护人权和人性的体现。虽然他们可恶无理,但从检方的角度来看,我们不能容忍丹尼斯长期被忽视、被伤害、被虐待,长期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之中。双方都在想着丹尼斯的美好未来,所以矛盾越来越激烈。在影片对控方的看法中,徐大同是施虐者,小丹尼斯是受虐者。在大同眼里,他们是一群工具人,只为硬道理而活,不懂道理,不讲道理。仔细想想,徐大同。他知道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是违法的,但他刚刚开始聘请律师约翰昆兰来处理家庭问题。这是一个误解。虽然出发点是为了打赢官司,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个法律盲点,与法律意识强的美国人相比,这是不可原谅的。
第一次踏上另一个国家的热土,真的很欣赏它的现实意义和巨大力量。
就像主角一样,一个中国知识分子,一个美国新移民,事业富裕,人际关系好,国际认可。
原因是在我们生命的最初几十年里,我们都接受了东方传统,并将其用于自己的利益。
新语言。就像我一样。
我讨厌并感到不舒服,就像我身体里的新鲜血液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