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命令是在ES6中添加的,它的用法类似于var,但是声明的变量只能在let命令所在的代码块中有效(在最接近let命令的大括号中)。但是let有一些不同于var的特性。
输出:b为1,a未定义,这意味着let定义的变量只能在自己的块级范围内使用,而var定义的变量可以在块级范围外使用。
字母定义的变量比var定义的变量优先级高。
上面的代码将给出一个已经声明的错误标识符‘a’,let定义的变量不允许重复定义,var可以重复定义一个变量。
如果var和let都用来定义同一个变量,let会先完成定义,let根据第二条规则定义的变量不允许重复定义。
for循环的变量是父范围,它与循环体中let定义的变量(子范围)不在同一范围内。
//在其自己的代码块中有效{ he=1;varb=2;}控制台。日志(b);//2 con sole。日志(a);//aisnotdefined//对(vari=0;我
var命令的范围将会扩大。在声明之前,它是未定义的。如果未声明,它将具有默认值。由let定义的变量必须在声明后使用。
控制台。日志(fa);//undefinedvarfa=1;控制台。日志(FB);//fbisnotdefinedletfb=2;
let 1的用法:let的基本意思是允许对方做他想做的事情,引申的意思可以是“让出去”、“让出去、让出去”等等。它通常用于表达数学中的“假设”。
let 3:的用法当let用作不及物动词时,主要表示“放弃”。主题通常是事物(如房子等)。).),其主动形式有被动意义。
好吧,约会,让我想想。
iletthehorsedrophysicheadroptroptropirsringsa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