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和名额分配方案。
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企业的最高管理机构。工人代表大会行使的民主权力。民主治理权力有一定的范围和限度,权力大小有明确的定义。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关。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审查企业的重大决定,监督行政指导,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职工代表大会是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决策的权力机构。
工人代表大会不是决策的执行机构。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或者决定,由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负责监督检查。
职工代表以部门或工会团体为单位。由工作人员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应包括党、政府、行业、青年和妇女、科技人员、行政人员和其他职工的代表。中层以上干部占20%;科学技术人员必须占60%以上的年轻职工和女职工必须占一定的比例。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人员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工作人员代表应实行永久制度。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根据《条例》的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工作人员(成员)可以被选为工作人员代表。职工代表必须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人翁意识高,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有生产经营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关心集体,有责任感,强烈参与和讨论国家事务。员工代表勇敢地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愿意为大家工作,作风公正正派,得到员工的支持,有一定威信。具体条件:
3)具有大局意识,具有强烈的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踊跃参加组织的各种活动。
职工代表应当积极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在代表大会召开前深入调查,征求职工群众意见,为职工制定建议;充分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审议工作报告和议案,评议行政领导;会议后,向职工宣传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监督职工代表大会议案的执行。通过这一系列活动,从源头上积极参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职工代表职责的体现,也是职工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的动力。
首先,职工代表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职工代表不仅要对时事政治,也要对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只能继续提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