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将来,这个状况会得到改善吧。根据《办法》,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到达时间、学生异常缺席或无故缺席情况、学生异常身心状况。另外,学校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等情况。作为落实安全工作目标审查、追究责任、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现在,很多学校和父母的交流很少。父母不知道学生在学校的成绩,老师也不知道学生在家里的成绩。这已经成为学生安全管理的盲点,威胁着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监护人关心接送孩子的车辆的安全。学校不可以借拼装壁画、报废汽车、个人汽车接送学生。学校购买、租赁汽车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及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贴上统一标志。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责任自负的方针。
(一)建设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全面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
第四条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实验安全、学生活动安全、学生欺凌暴力、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可能危害师生的安全威胁。
(二)建设学校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5)建立学校安全风险检查维修体系,提高安全风险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