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制度既不是国家最有效率的政治形式,也不是公司最有效率的管理模式,这是毋庸置疑的。往往会增加企业的内部消耗,将简单的工作推向冗长的处理过程。但是,解决企业“无能为力的最高裁决者”的问题是可能的。只要成本可以接受,就没有理由不存在这个方法。
无论政策是否正确,独裁确实是一种高效的制度。即使在古罗马和古希腊,当国家面临战争时,共和国下由人民选举和长老院选举的执政官也会晋升为独裁者。目的是加快决策效率,抓住一瞬间的战争机遇。航海大发现时代的欧洲船长也有独裁的权力。他作出的任何决定,如果遭到反对,如果受到进一步质疑,将立即处以绞刑。这是航海时代从血的教训中学到的经验体系。
事实上,独裁对独裁者来说也是非常昂贵的。明清时期,不勤奋的中国皇帝可以忘记。再勤奋的皇帝也不能比现在最累的程序员少工作。考虑到全国所有死刑犯都需要中国皇帝单独批准,可见权力垄断程度(疲软)。
如果制定
三权是指行政权、司法权和立法权。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平衡。三权分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是不是都没有关系。
省六部制是封建中央集权制下的分权,但最终的决定权在皇帝手里是本质。平衡,又称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
根据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三权是指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中国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三权分立,而是实行议会和行政的统其实人大才是最高权力机构。是的,但是。
聪明的马歇尔还是做出了判断。首先,他很有说服力地证明了威廉。马口铁的合法权利受到联邦政府的侵犯。因为聘书实际上是在3月3日晚上签署的,所以这个事实并没有因为没有送达而发生变化。但问题是,如何让联邦政府执行最高法院的判决呢?马歇尔巧妙地避免了与联邦政府的直接冲突。
而且,最高法院是最终的判决,所有人都服从,意味着最高法院赋予了自己最高的“司法审查权”。事实上,马歇尔的判断调整了美国政治的权威,将软弱的司法机关提升到与立法和行政机关平衡的位置,使美国政治“三脚架”的三条腿长得一样,不会倾斜和倒下。
但问题是,已经掌权的共和党人属于政治强势的一方。他们不仅掌握着政府的权力,还占据着国会的大多数席位。他们手中有军事力量和财政力量。为什么他们轻易放弃了这一切,同意马歇尔轻薄的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的判决?如果深入研究美国《宪法》的制定依据和背景,很容易发现共和党的选择几乎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