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的程序/程序/先决条件/存档
签署或报告检测数据。检查结束后,质检组人员向有关机构报告。
事前验收。专业工程师、内外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相关人员等共同检查项目。
正式接受。建设公司相关工程师、外部监理工程师、业主共同进行正式验收。
内部主要检查。专业工程师对检测项目进行检测,项目部质量安全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进行内部初步检测,并填写相关资料。
单元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检查工程质量,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监理公司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全面审核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评估工程质量,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督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核对施工中勘察设计文件和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提交《质量检查报告》书面报告,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查签署。
建设公司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验收检验。各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改进完成后,建设单位填写改进报告,监理单位和监理组核实改进情况。初查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公司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核对施工中勘察设计文件和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提交《质量检查报告》书面报告,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查签署。
施工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公司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大型或复杂的项目必须制定验收方案。
监理部监理人员来到工地,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