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务员职务等级并行实施细则全文
(四)等级晋升后的待遇。晋升公务员职级后,享受相应职级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二)实施范围包括的县)市、区、旗)科级以下机关中,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参照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员备案登记或者备案登记的工作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公务员法实施范围所包括的县(市、区、旗)、乡(城镇、街道)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其中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的规格高于本级的县(市、区、旗)党委、政府部门不纳入实施范围。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建立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另行制定。在相关方法公布之前,本意见暂不落实。
市(地、州、监理)、直辖市区主管部门应当设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县(市、区、乡)和乡镇机关应当设立二级以下研究员职级。
直辖市(地、州、盟)区级领导决定一级巡视员的级别,市)地、盟)决定二级巡视员、一级调查员、二级调查员的级别。直辖市的县、乡、副省级市的区(县)、乡级机关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按照机关编制规范,复核确定省级公务员机关的职级设置。
等级划分是根据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等公务员岗位划分设定的。
注:一般管理以外的岗位公务员等级序列另行规定。
县级正职:二级调解员;县级副职:四级调研员;